活期存款

适用对象:企业、事业、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

产品介绍:单位活期存款指单位客户在存入人民币、外币存款时不约定存期,随时存取使用的一种存款。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产品功能:具有存取现金、转账结算、公司营运费用(税金、电费、水费等)代扣功能。

产品特点: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1.  基本存款账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

2.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辅助结算账户,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可通过该账户办理,但不可办理现金支取;

3. 专用存款账户适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更新改造的资金等特定用途,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结算账户;

4. 单位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或在外地设立临时机构可以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还可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办理流程:

1. 单位开立结算账户时应到拟开户行领取空白“开户申请书”,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并加盖与账户名称一致的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或根据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内容加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开户后需凭印鉴支取的,同时应领取一式三份“印鉴卡”,并在“印鉴卡”上应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

2. 开户单位还应提交工商行政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其他开户证明材料;

3. 账户开立时,开户单位需与开户网点签订账户管理协议。根据需要向开户网点购买支票等重要空白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