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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变更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日期:2023-10-11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关于浙江海宁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浙金复〔2023〕81号),浙江海宁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3年9月4日实施股权变更,由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德清县中能热电有限公司持有的本行6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86%)、受让杭州源和燃料有限公司持有的本行11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24%)、受让浙江成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行45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14%)。于9月5日完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站公示。

特此公告。


浙江海宁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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